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申请书
申请人:刘XX,男,汉族,19XX年X月XX日出生,住福建省XX县XX镇XX村XX7X号,公民身份号码:3505XX1XX90XX6XX5X
被申请人: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XX大队
申请事项
一、依法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第XXXXX 号《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》;
二、依法认定申请人刘XX承担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次要责任。
事实与理由
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于20XX年X月XX日作出的第XXX号《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》,现依法申请复核,请求认定申请人刘XX承担本次事故的次要责任,事实与理由如下:
被申请人于20XX年X月XX日作出的第XXXXX号《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》认定的事实错误,运用法律错误。
第XXXXX号《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》中“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”一栏,认定的“刘XX未注意观察路面情况,未保持安全车速,致遇事措施不及”的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:“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、文明驾驶”的认定不符合事实,运用法律错误。
本次事故发生地点位于XX区XX路XX村下穿隧道路段,申请人以正常速度驾驶机动车,加之事发地点位于隧道之内,在白天从隧道外进入隧道内,因为亮度差异大,会出现“隧道黑洞现象”,该现象是指司机的视野错觉,司机驶近隧道并从洞外看隧道内时,因隧道与其周围的明暗度差异使得隧道像一个黑洞,以致发生辨认困难,难XX现障碍物。本案事故的发生更大的原因是在于这个现象的存在以及当事人刘XX难以理解地将三轮车停在隧道内道路左侧车道(快车道、超车道)等综合因素所致,申请人并不存在不规范驾驶、不文明驾驶的情形。
如果当事人刘XX是停在光线均匀充足的地方,那申请人时应当有能力及可能采取措施,但是当事人刘XX却将车辆停于隧道内的快车道、超车道,且电动三轮车无开启灯光且不设置任何安全警示标志,加之上述所说的黑洞视觉错误,申请人根本很难预料及规避危险的发生。因此,从上述事实情况来看,不应认定申请人承担事故主要责任。申请人认为当事人刘XX的如下过错远大于申请人:1、昏暗的隧道内停车;2、快车道、超车道停车;3、未设置任何安全警示标志;4、隧道内未开启灯光;5、下车后在行驶车道的车前活动;6、无证电动三轮车行驶在快车道等。
综上所述,申请人认为本起事故中当事人刘XX的过错远大于申请人,应承担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。而申请人在事故发生前以及事故发生的整个过程中正常驾驶,因事故发生地点在隧道内,容易产生视觉错误,再者申请人根本无法预料到会有电动车停于隧道内的快车道,综合上述因素,认定申请人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明显是不公平的。为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,申请人请求上级公安机关本着事实求是,公正公平的执法理念,依法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XX大队于20XX年X月XX日作出的第XXXXX号《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》,查明事实,对本起事故重新作出责任认定。
此致
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
申请人:
20XX年X月XX日
附:1、 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XX大队第XXXXX号《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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